根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的4.2b,规程标准是指“为活动的过程规定明确的程序并且描述用于判定该程序是否得到履行的追溯/证实方法的标准”,其中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操作、安装、使用或管理;申请、评定或检验等。
规程标准的功能为“确立”程序、“规定”程序指示,其核心技术要素是为活动的过程“确立程序”,规定履行程序的一系列“程序指示”并描述“追溯/证实方法”。
规程标准主要规定的是履行过程的行为指示,而规范标准规定的是对标准化对象的技术要求,这是规程标准与规范标准的主要区别。履行规程标准规定的程序指示不产生任何试验结果,而履行试验标准中描述的试验步骤必定产生试验结果,这是规程标准与试验标准的主要区别。
起草规程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程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详见GB/T 20001.6-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