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员、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标委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经前期征求意见与文件修订工作(附件1),标委会制定了《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附件2)。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3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意见汇总处理表》
2.《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